[build by hexo/next/gitalk/hexo-generator-search/LaTeX]"> 第6章-对象和数据结构 发表于 2017-01-19 分类于 读书笔记 对象把数据隐藏于抽象之后,暴露操作数据的函数。 数据结构暴露其数据,没有提供有意义的函数。 这两种定义的本质,它们是对立的。 对象与数据结构之间的二分原理: 过程式代码(使用数据结构的代码)便于在不改动既有数据结构的前提下添加新函数,面向对象代码便于在不改动既有函数的前提下添加新类。 反过来说: 过程式代码难以添加新数据结构,因为必须修改所有函数。面向对象代码难以添加新函数,因为必须修改所有类。